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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牧)农村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和《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符合四川省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备案要求的10个水稻、42个玉米品种,予以公布。引种备案品种被原审定机关撤销审定的,备案自动撤销。
引种备案品种的审定信息、适应性、抗病性试验结果等由引种者提供,对备案品种的真实性、安全性和适应性负责。引种者要严格按照引种备案品种的种植区域进行推广,认真做好品种风险提示等注意事项告知工作。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