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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告

时间:2024-04-14 文章来源:宁夏党建网 作者:佚名

  

  2024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申论》试卷分类分级命制,自治区、地市级综合管理类职位使用A卷,县(区)、乡镇(街道)级综合管理类职位使用B卷,全区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地级市以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类职位使用C卷。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经自治区统一考录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就笔试成绩(含加分)合格分数线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治区、地市级综合管理类职位(申论A卷,不含公安机关特殊紧缺人才职位、监狱机关狱医职位)145分。

  二、县(区)、乡镇(街道)级综合管理类职位(申论B卷,不含公安机关法医职位)140分。

  三、地级市以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类职位(申论C卷,不含公安机关特殊紧缺人才职位)140分。

  四、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申论C卷,笔试总分150分)65分。

  五、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申论B卷,笔试总分150分)80分。

  六、监狱机关狱医职位(申论A卷,笔试总分150分)90分。

  七、公安机关特殊紧缺人才职位(申论A卷、C卷)100分。

  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监狱机关狱医职位的考生不进行面试,其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40%+专业科目成绩×60%,对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人选。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后,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公安机关特殊紧缺人才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因专业性强、生源少的职位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对因弃考、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不合格导致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可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确定面试人员。

  自治区公务员局

  2024年4月9日

  


原文链接:http://www.nxdjw.gov.cn/nxdjgsgg/202404/t20240409_4995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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