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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辽宁着眼服务振兴发展大局,加强对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干部在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主动作为、建功立业。
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用扎实工作成效诠释对党忠诚。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率调研组走遍全省14个市,直插一线深入了解各地区各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安排情况,指出问题,帮助研究解决具体举措。结合开展巡视、审计等工作,深入查找各地区各单位落实重点工作任务不及时、不到位问题,采取会议或书面形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跟踪督导推动落实。
深化选拔任用监督。结合十三届省委常规巡视,深入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实现对全省14个市、100个县(市、区)和省直重要职能部门全覆盖。实行“双反馈”机制,在省委统一反馈基础上,省委组织部向被检查单位一对一反馈选人用人问题,讲清整改要求、讲明整改纪律、讲解整改方法。分层次召开整改推进会,通报存在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坚持动真碰硬,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问题整改,实施整改工作“回头看”,对整改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制作精准科学选人用人专题教育片,分5个环节详细介绍21个需要重点把握的关键点和28个需要着力防范的风险点,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示单等,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提高选人用人水平。发挥“一报告两评议”年度体检作用,对好评率低、反映问题突出的单位,采取约谈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工作专班跟踪指导等方式,推动问题整改。
严格日常管理监督。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严格执行“一把手”异地任职、定期交流等制度,推行各地区异地任职干部集中居住,便于相互监督。压实市委对县(市、区)“一把手”的日常管理监督责任,市委书记定期对县(市、区)“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向100个县(市、区)“一把手”发送个别县委书记违规选人用人问题调查报告,教育警示“一把手”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规范行使选人用人权。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制定印发防止和整治“帮派文化”若干措施,杜绝选人用人以人划线、以地域划线、以亲疏远近划线等问题。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扎实开展修订后首次集中填报工作,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制作系列辅导材料、对易错人员进行重点提醒、建立三方联审机制等方式,提升查核一致率。注重抓早抓小抓预防,定期举办新提任省管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培训班,上好提任后第一课,目前已举办培训班8期,培训1200余人次。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制定组织工作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1+10”系列政策措施,出台激励全省干部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若干措施、加大公务员及时奖励实施细则等配套文件,加强全面振兴新突破实绩考核。在主题教育中,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破除“佛系”“躺平”“摆烂”现象,对怕家丑外扬不想整治、怕得罪人不敢整治的,一对一约谈相关负责人,推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制定整治“躺平式”干部实施办法,细化政治麻木不想为等5类、20种“躺平”情形,明确调查处理方式、跟踪帮扶办法,推动整治常态化、长效化。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坚决调整一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树立鲜明用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