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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暨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对全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行安排部署。省委书记郝鹏主持会议。省委副书记、省长李乐成,省委副书记、沈阳市委书记王新伟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高度重视,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近日,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工作安排、组织领导作出明确要求,确定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通知》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组织开展好全省党纪学习教育,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今年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推动全省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
会议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要坚持逐章逐条学,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搞好个人自学,开展好集中学习研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辽宁考察时提出的“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重要要求,原原本本学习《条例》,全面熟悉各项纪律要求。要紧密联系实际学,结合本单位、本人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自觉对照《条例》各项规定,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要抓好以案促学,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运用违纪违法警示录、忏悔录、警示教育片以及警示教育基地等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全面查找违纪风险点,有效增强防范意识,切实做到严于律己。要抓好以训助学,做好《条例》的解读和培训工作,区分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开展分层分类培训,突出抓好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的纪律培训,贯通党纪教育和党性教育、廉洁文化教育,推动党员干部把他律要求内化为自觉行动,在全省上下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要压实各级党组织的领导责任,全省党纪学习教育由省委负总责,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建省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负责全省党纪学习教育的具体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扛起主体责任,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实施好、督促落实好,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实施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结合起来,认真谋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力戒形式主义,加强宣传引导,确保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各项任务,真正使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辽宁全面振兴的强大动力,为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提供坚强支撑。
省委常委,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