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组织法治网!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组织动态

省民政厅举办2020年全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监管执法培训班

时间:2021-03-17 文章来源: 作者:

  11.png12.png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执法能力建设,提升登记管理机关依法行政水平,11月26日,广东省民政厅举办全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执法培训班。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庄侃出席并讲话。

  13.png

  

        培训班特邀多位专家学者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进行授课,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二级巡视员刘宁宁就《社会组织行政执法风险方案及案例分析》展开深入讲解,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审判员窦家应围绕《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对行政执法的影响》进行深刻阐述,广东省信访局督查二组处长肖建兵讲授了《规范化办理信访事项》,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监管处处长陈炯生剖析了社会组织典型案例。培训内容丰富详实、案例鲜明生动、形式多种多样,意义深远深刻,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参训人员纷纷表示学有所用,受益匪浅。

       庄侃讲话时指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是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的必然要求,更是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的内在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提高社会组织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的重要意义。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社会组织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我省社会组织依法行政的效能和水平。着重从提升专业素质补齐执法能力欠缺的短板,着重从提升执法工作效能补齐力量不足的短板,着重从强化执法队伍补齐执法基础薄弱的短板。

      庄侃强调,要加强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相结合,加快推进我省社会组织执法工作走上新台阶。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培养法治思维。注重实践积累,不断吸取经验。要善于运用法律法规解决问题,具备分类整理、对比分析、归纳总结、经验提炼的能力,快速提升执法水平,不断推进执法工作走向成熟。二是主动学习借鉴,创新工作思路。要积极主动学习全国和我省部分地区执法典型案例和可借鉴的好经验、好做法,创新工作思路,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执法工作亮点。三是改进工作方法,打开工作局面。统筹社会组织工作,切实将执法工作与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风险、确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和机关干部依法履职密切联系起来,切实推进我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徐祖平作总结讲话。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监管处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主会场培训,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民政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分会场视频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