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组织法治网!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组织时评

过度包容就是失职渎职

时间:2024-04-04 文章来源: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调研发现,某乡镇管理干部比较粗放,虽然有不少制度,但却形同虚设、牛栏关猫。比如,请销假执行不严格,电话请假、事后请假、超期请假等现象时有发生;上班期间,个别干部无所事事、串岗聊天、网购玩游戏,遇到紧急任务时找不到人;进取意识不强,安排的工作难推进、任务完不成、年度综合考核排名靠后等等。对此,乡镇领导也没当回事,认为没必要小题大做,对干部应该多一些理解和包容,所以只采取提醒谈话等较为温和的方式批评教育,事后也不进行跟踪督促、倒逼整改,导致问题依旧、反复出现。

  上梁不正下梁歪,对乡镇干部管理尚且如此,对村“两委”干部更是放任自流,导致个别村干部只服从乡镇主要领导的指令,对其它副职的安排充耳不闻,甚至连来电都是“选择性接听”;有些村干部只顾打理自己的事情,心思和精力根本不在村上,更不要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个别村甚至“轮流上班”,除特殊情况外,每天只安排1名干部到村值班,其它村干部各忙私事、完全不在状态。

  这种一团和气、温水煮青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管理模式,一定程度上迎合了那些不想干事、不敢担事干部的“口味”,也严重挫伤了想干事、敢干事干部的热情,导致管辖的干部责任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足、干事劲头不高、“有干部却无人可用”的不良倾向,这不只是辜负了群众期盼,也严重贻误了一方发展,是对岗位职责极端不负责任、对事业发展极端不负责任、对党和人民极端不负责任的体现!

  俗话说:“严是爱,松是害,不闻不问要变坏。”过度包容、一味容忍干部的自由散漫,其实是不负责任、不敢管理、失职渎职的真实写照,是坚决不能容忍和接受的!对党员干部要求实一些、管理严一些、标准高一些,表面看有点苛责苛刻、缺乏温度,但却是干部管理的内在要求、是纪律规矩的基本底线、是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正可谓“天经地义、无可厚非”。当领导就要敢管干部、严管干部、善管干部,而且必须真管真严、长管长严,真正把干部队伍管出活力、管出效率。当然,严管并非完全不近人情,严管之中也要有人文关怀和理解支持,让干部对管理方式“畏中有敬、怕中有爱”,真正“心悦诚服,心服口服”,从而认可严管、接受严管、服从严管。

  “严管才是厚爱,严管才能出好干部。”每名党员干部都应牢记这个道理。

  芒组轩供稿


原文链接:https://ylxf.1237125.cn/Html/News/2024/4/4/44395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