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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拓展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促进清廉建设与行业现代化治理深度融合,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省委明确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
本文梳理了第一大类别“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中的三个行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
政治监督“护航行动”
●围绕“两个维护”增强监督刚性,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
●围绕“国之大者”强化监督实效,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等重点工作开展政治监督,为实现“三年上台阶、八年大发展、十五年大跨越”的“3815”战略发展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重点突出高质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加强金融监管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重点任务开展监督检查。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
●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并进行点评。
●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听取所分管部门“一把手”汇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
●各州(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下沉所辖县(市、区),与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开展调研谈话;选取不少于3家州(市)直属部门与“一把手”开展调研谈话。
●各州(市)纪委书记与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提醒。
●各州(市)党委常委会专题听取纪检监察派驻监督工作情况汇报。
●认真贯彻《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结合实际,分类制定学习清单,“一把手”带头抓好学习贯彻。
●开展“一把手”沉浸式警示教育。
●省、州(市)纪委监委定期听取基层监督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基层监督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困难,督促县级地方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和支持基层纪检监察工作。
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
●深化一线考察识别干部。
●提升干部担当作为能力本领。
●进一步推动干部能上能下。
●完善关心关爱保障体系。
●积极稳妥容错纠错。
●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开展澄清正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