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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丛谈】运用指导性案例推动精准执纪执法

时间:2022-01-17 文章来源:民政部社会组织纪检监察工作平台 作者:佚名

  鲜活具体的案例样本,是总结执纪执法实践经验形成的业务指导教科书、工具书,在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指导性案例作为样板标尺,确保办理同类案件和处理同类问题纪法条规适用统一、定性量纪尺度相同,进一步提升执纪执法精准度,有效保障和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解释好执纪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要学懂弄通、用足用好指导性案例,使其成为案件审理工作的“参照系”。实践中,遇到个案处理疑难问题时,案件审理部门要主动对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坚持实事求是基本原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标指导性案例进行比较、判断,精准把握纪法标准与尺度,根据违纪违法行为的关键性事实,厘清案件争议焦点,充分发挥案例指导性作用,解答好性质认定、条规适用、处理处分相关问题,对处置不当的及时纠正到位。

  推动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坚持严的主基调,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标对表指导性案例,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从严把握、从严处理,深入剖析违纪违法深层原因,帮助党员干部吃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明确“可为”“不可为”界限,释放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充分运用指导性案例对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通过以案释纪、以案释法,精准阐释执纪执法要义、量纪量法理由及条规适用,规范相关问题的性质认定、政策把握,竖起衡量行为规范的纪法尺子,推动从案例中汲取教训,查漏补缺完善制度,杜绝风险隐患。

  严格规范案例执行指导。指导性案例的价值在于指导,生命力在于应用和执行,取得效果的关键在于严格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在接受咨询、提前介入审理等工作中,要加强对审查调查工作的指导,对正在办理的同类案件,严格按照指导性案例精神来认定性质、采信证据、把握政策、适用条规,精准作出处置。要建立健全案例发现、论证、编发等工作机制,紧密结合实践中反映突出、存在不同认识、亟待统一标准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开展调查,加强案例探索研究,及时更新完善案例库,提高案例指导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同时,要准确把握、严格执行指导性案例的编写主体、制定标准、主要内容、体例规范和相关报批发布程序等一系列规定,切实发挥指导性案例的引领示范和实践指导作用。(汪曦永,本文刊登于《中国纪检监察报》2022年1月13日理论周刊第7版)

  


原文链接:https://jijian.chinanpo.gov.cn/ds/220175735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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