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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始终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通过改进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干部日常监督、完善关心关爱措施,不断激发干部队伍担当作为源动力。
改进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干部“勇”担当。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按照“突出考核重点、强化指标引领、注重体现差异”的原则,结合机构改革中机构变动及职能改变,调整考核指标结构,科学制定3大类5小项绩效考核指标和42个监控评价部门共性绩效考核指标,精准开展考核,强化结果运用,树立奖优罚劣的风向标。
加强干部日常监督,激励干部“善”担当。制定《东乌旗科级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东乌旗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管理制度,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结合巡察督查等工作抓好制度执行情况督促检查,保证各项制度执行落实到位,推进干部队伍精细化管理。
完善关心关爱机制,激励干部“愿”担当。充分发挥职级晋升在拓宽干部发展空间、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政策激励效应,统筹好职务和职级两个晋升渠道,将晋升资源向基层一线、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倾斜,近年来累计有447名公务员晋升职级,52名事业管理岗位干部晋升职员等级。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正确把握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错误的性质和影响,及时为1名被诬告错告干部澄清正名。(锡林郭勒盟东乌旗委组织部 陈斯琴巴特)
[责任编辑:孙慧南 校对:李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