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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党建引领法律援助暖民心

时间:2024-03-09 文章来源: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近年来,砚山县坚持党建引领法治建设,采取优化服务平台、扩宽宣传渠道、扩大援助范围、组团上门服务等措施,有效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提升了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砚山县法律援助中心于2023年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优化服务平台。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为契机,增强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砚山县不断强化法律援助工作建设,提升法律服务质量。砚山县法律援助中心优化简化法律援助的申请受理、严格审查和落实指派法律服务人员承办法律援助事项,依托11个乡(镇)司法所,联合县残联、武装部、人社局、看守所、法院、检察院、儿童关爱中心、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总工会等单位挂牌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0个,乡(镇)司法所和村(社区)作为了法律援助的“前沿哨所”,有效将法律援助宣传、咨询和接收援助申请等服务融为一体,群众不用费时又费力地往返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法律服务,实现了法律援助服务“最多跑一次”的便民举措。

  扩宽宣传渠道。充分发挥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党组织的作用,以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把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作为法治宣传“主阵地”,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结合“三月法治宣传月”“6月安全生产月”等维权日、主题宣传月活动,与各部门联合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企业等活动。同时,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通过推广“云南掌上12348”公众号,制作小视频,广泛开展法律援助知识宣传和问题解答,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升社会知晓率。

  扩大援助范围。以广大群众法律援助需求为导向,合理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涉及农民工和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切身利益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涉农人员无需提交经济困难证明就可以获得法律援助;针对农村高龄、失能、失独、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请求支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质量事故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请求赔偿的法律援助申请,免于提供经济状况证明材料。针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致贫户,推出应援尽援、应援优援,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组团上门服务。砚山县全力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将法律援助作为一项民心工程,不断强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由砚山县法律援助中心、乡(镇)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律师等组成上门服务队,精准、高效、暖心服务需求法律援助的特殊群体。如2022年1月25日,砚山县法律援助中心、盘龙乡司法所、云南西华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行四人,到受援人冯某某家中当面办理化解赡养纠纷。近四年来,砚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502件,提供法律帮助2852件,接待法律咨询来电来访3300余人次,为157名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农民工给予法律援助,挽回经济损失213.46万元,用心用情传递公正司法温度。

  罗开业 王开元(砚山县委组织部 砚山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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