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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认真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总要求,立足发展党员工作全过程,总结形成“1234”工作法,坚持在制定计划、审核把关、教育培训、压实责任上下功夫,切实提升发展党员工作质效。
制定“一个清单”,压实工作责任
制定下发《丹江口市发展党员工作责任清单》,对党支部书记、党总支或基层党委(没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书记、基层党委(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分管领导(组织委员)、基层党委(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书记的工作职责进行明确。党(工)委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发展党员工作。将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基层党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各基层党支部的党建工作责任。明确党组织书记是发展党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强化责任意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把发展党员工作落到实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发展党员工作与年度考核挂钩,对审核把关不严,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直接记入负面清单。
落实“两级培训”,确保工作质效
市级培训明规范。丹江口市委组织部组织股干部利用组织工作例会、党务讲堂等平台和契机对各镇(办、处、区)党务工作者进行发展党员工作业务普遍培训,并把发展党员工作培训列入市级师资库和课件库,各地各单位可根据需要进行“点单”—“配送”式培训,确保各基层党(工)委对发展党员的5个阶段25个程序要求有明确认识。
党(工)委培训强保障。该市各基层党(工)委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基层党支部党务工作者进行业务培训,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容易产生的规范性及细节性问题进行梳理、归纳、总结,形成针对性强的培训方案,采取“一对多”和“一对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针对性培训,确保具体经办人员懂政策、懂流程,切实提升发展党员工作质效。
做好“三个明确”,充实储备力量
明确储备数量标准。督促各镇(办、处、区)加大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力度,确保入党积极分子储备数量至少是本年度发展党员总数的4倍,每村(社区)至少储备5名入党积极分子,并定期进行调度掌握,对未达到要求的,督促加大培养力度,动态更新入党积极分子储备库。
明确重点储备对象。注重从返乡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致富能手等群体中发掘优秀分子,拓宽来源渠道,充实农村党组织后备力量,破解农村党员发展难题。注重在两新组织党组织中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不断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注入新动力。
明确结对培养任务。落实党(工)委班子成员包村(社区),村(社区)支委每人联系培养1~2名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任务,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
坚持“四个制度”,严格发展标准
坚持定期调度制度。通过定期调度,实地检查等方式,督促指导各地按照计划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坚持发展党员政治审查制度。建立多部门联合审查机制,每季度对新确定发展对象数量进行统计,镇(办、处、区)党(工)委及市级分别征求纪检、公安、司法、综治等部门意见,重点对发展对象的政治表现、违法违纪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党员队伍纯洁性。
坚持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制度。在党(工)委组织的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基础上,丹江口市委组织部进一步优化课程设置,依托市委党校进行提级培训,注重对发展对象的思想政治教育,确保发展对象不仅在组织上入党,更要在思想上入党。
坚持档案提级审核制度。对基层党(工)委预审后的发展党员档案资料,丹江口市委组织部会再次进行审核,将审核问题反馈各地,督促完善,并将结果运用到季度及年终考核中,确保发展程序合规,档案资料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