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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稿:近年来,濉溪县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通过明确考核程序、严格审批报备、强化结果运用,突出规范性、精准性、实效性,全面客观地考核评价公务员工作实际和德才表现,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明确考核程序,增强考核规范性。及时制定印发濉溪县《关于做好2023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考核范围、考核程序、考核标准及有关要求,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总结述职、民主测评、了解核实、审核评鉴、确定等次”的程序规范开展考核工作。坚持“看平时、看一贯、看人岗相适”的考核原则,实行平时与定期、定性与定量“双结合”的考核方法。县委组织部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梳理近年来年度考核工作中常见问题和易错点,明确受处分、退休、下派挂职等特殊情形的考核要求,制定年度考核登记表和奖励审批表规范化填写模板,主动将问题解决在前。严格执行考核优秀等次公务员公示5个工作日的要求,确保年度考核程序规范、结果公正、群众认可。
严格审批报备,增强考核精准性。从严控制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实行提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申报审核制度。加强部门联动,积极与纪委监委等机关密切联系,精准掌握公务员受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情况,并将考核评优人员名单同步征求纪委监委、公检法等部门意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确定考核等次。深化“奖优促先”工作,聚焦中心工作,统筹部分指标用于奖励在县委县政府中心大局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引导党员干部在招商引资、信访维稳等方面拉高标杆、奋勇争先。按照“人岗相适、绩由事考”原则,根据单位或部门特色加强分类指导,完成全县1554名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其中优秀等次309人,优秀率19.8%,注重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向乡镇倾斜,乡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已提高到25%。
强化结果运用,增强考核实效性。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树牢“以实绩论英雄”的导向,突出实践标准、实绩依据、实干作风,以考核促进位。优秀名额注重向及时表彰人员倾斜、向基层一线倾斜、向艰苦岗位人员倾斜,突出先进典型的榜样带头作用,让先进和后进互相印证,鲜明对比,激励广大公务员比学赶超、争先竞位。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与实施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等规定相衔接,充分发挥考核区分优劣、奖优罚劣导向作用。近两年,共计考核产生优秀的公务员619人次,记三等功85人次,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公务员干事创业的热情。(周鹭)